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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9章 开庭日,严厉的量刑建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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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府市。

X年X月X日,小雨,灰蒙蒙的,天地之间一片潮湿。

似乎也预示着要发生一些很刑的事情。

天府市某区法院,刑事审判一庭。

林北早早地就来到这里,坐在公诉人席位后面,旁边是林然,沐可可和赵清雅三女。

他们将作为附带民事原告而出席。

很快,公诉人也走了进来。

公诉人是一个四十岁上下,面容威严,浓眉大眼的中年男人,看上去不苟言笑,很严肃的样子,跟林北几人也只是淡淡点了下头,便落座。

接着,审判庭前方大门再度开启,法警带着一干被告人等走了进来。

一号被告,吴云龙。

二号被告,宁启盛。

三号被告,朱晓明。

此外还有几个不配拥有姓名的龙套选手,都是启盛租车公司的员工。

能在这场庭审里坐在被告席上的,足以说明他们肯定在敲诈勒索的案子里,有重要戏份。

至于律师..........

法律上有着“同案被告不能用同一个代理人”的规定,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一些问题,比如张三和李四是同案被告,他们请了同一个律师,那律师在为两个人辩护的时候,手心手背都是肉,到底应该重点维护哪个当事人的利益?又应该放弃哪个当事人的利益?

这无疑会导致一些问题。

为了避免这些问题,干脆禁止同案被告请同一个律师当辩护人。

大家各自请律师。

律师们也各为其主,只需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权益就完事儿了。

六个被告,加上六个辩护人。

被告方队伍倒是挺庞大的,足有十二个人。

吴云龙站上被告席位就在那边瞪着俩牛眼睛,一个劲儿地瞅着林北。

眼睛里怒火熊熊。

一副要吃人的样子。

他对林北恨之入骨,要不是林北,他的事情根本不会败露,也不会被警察抓,更不会被告上法庭,面临牢狱之灾。

要不是林北故意钓鱼执法,即便面临调查,也完全可以搪塞得过去。

可以说,吴云龙有现在的下场,都是因为林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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